杜绝假货交易规范电子商务
在法律适用方面,由于我国九成以上的电子商务年交易是以C2C形式从事B2C交易,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各部门出台的政策及管理措施常出现不一致、不协调甚至矛盾的现象。并且,由于立法滞后和法律不完善,各级法院在审理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案件的过程中也常发生争议。这就涉及相关法律或政策的协调问题。
2014年年底以来,工商部门连续查处并曝光了国内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存在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在这些知名电商平台上,多年前一直存在的商品假冒伪劣多、经营商户偷税漏税、知识产权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依然严重。
王填表示,如果不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将会严重阻碍我国电商的进一步发展,并影响我国整体经济的健康运行。
电商之间持续升级的价格战,暴露了中国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的单一。在大打价格战的背后,电商忽视了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准等的提升。过度的价格战明显不利于可持续与健康发展,对上游的生产厂家形成了严重挤压。
保护电商领域知识产权
电商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已经到了急需解决的地步,否则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创新发展和品牌保护。建议立法部门对电商这一新生事物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规范、统一,以便职能部门及司法部门有法可依。
入驻电商平台须实名登记
目前电子商务中存在的假冒伪劣、知识产权被侵犯后维权难、售后服务难等问题,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此类侵权的商家隐身于网络,很难找到他们。基于此,电商平台必须对入驻的电商商家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管,对商家资料必须进行审查,并要有强有力的制约机制。
建议在尚未出台的《电子商务法》中设立条款,要求所有入驻电商平台的商家都必须实名登记,电商平台对入驻平台商家的销售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补充连带责任(是指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的情况下,其他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刻意低价恶性竞争
对于刻意用超低价进行价格战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要制止,以防扰乱市场秩序,阻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比如在一些领域,一家电商宣布零利润销售,而另一家则宣布比对方低5%甚至10%。事实上,在这种宣传的背后,要么是欺诈,要么就是不正当竞争。
建议监管部门对违反法律的低价格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电商领域的良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