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对做好2016年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发出通知,对专项资金支持内容及标准,以及申报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石狮市有符合条件的电商园区、电商企业可及时进行申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福建省将对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农村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等专项予以支持。福建省2016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17类项目,包括闽货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奖励、闽货网上专业市场奖励、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和展示交易中心建设补助、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物流费用补助、通过江阴口岸进口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改造项目补助、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补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仓储补助、本省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创建奖励、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和跨境支付奖励、国家电子商务师培训奖励等。